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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对于学生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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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8 16:3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利用我校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教育资源优势,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我校推行主辅修制和双学位制。学有余力,对其他专业有特别兴趣并有一定学习基础的本科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即学籍注册专业)的同时,修读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以下简称“辅修/双学位”)专业;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通过多修方式选修另一个专业的课程。辅修/双学位均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为2年(4学期)。辅修专业开设课程为6-10门,30学分。双学位在辅修基础上增加3-5门课程,45学分。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者,发给湘潭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否则,只发给辅修专业成绩单。
    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取得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湘潭大学双学位;否则,只发给双学位专业成绩单。
    修读双学位专业但未能获得双学位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为辅修。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者,发给湘潭大学辅修专业证书。
    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但尚未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在主修专业允许的最长修读年限内以旁听的形式补修或重修所缺课程。
    学生在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前提下,如同时符合另一个专业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则申请自主选择一个专业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另一个专业颁发双学位证书。如果学生不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即使达到了另一个专业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也不能颁发毕业证书和(双)学位证书。

目前,我校开设的辅修/双学位专业有:法学、会计学、金融学、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广告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法语、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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