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精神要求,各高校每年应对大学生进行室内项目和室外项目体质健康测试,受测学生的成绩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并放入学生档案,测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方可毕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特安排2013级和2014级本科学生进行室内项目体质健康测试,各院系务必督促各班班长按照要求组织学生前往测试场地进行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16年3月21日至4月29日的工作日。 (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 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测试地点 室内:湘潭大学体育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三、测试项目 室内:身高体重(男、女);肺活量(男、女);坐位体前屈(男、女);立定跳远(男、女);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四、测试要求 1.测试前,学生须认真阅读测试流程及测试要求。学生持本人校园卡参加测试,没有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测试。 2.室内测试时需注意,各院系务必督促各班班长提前预约(预约电话:谭老师13789325948,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2:00-14:00,周六、周日的晚上18:00-21:00),按照要求组织学生前往湘潭大学体育馆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进行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不再另行安排,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3.测试学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等行为,一律取消相关人员的测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生因伤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缓测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于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tjb.web.xtu.edu.cn:8082/),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申请表请在测试时间内交体测中心老师。 5.学生测试时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并提前做好准备活动,测试前一天应充分保证休息,保证良好的身体状态,不得熬夜,不得空腹参加测试。 教务处 体育教学部 2016年3月16日
|